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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摘    要:1.对少数有特殊专长的离休、退休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有哪些规定? 1992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有专长的离休、退休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2〕25号)规定: 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对于少数有特殊专长的人员,离休、退休后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确属工作需要,如出国参加国际专业技术会议,进行经济、技术考察或谈判,

关 键 词:中共中央组织部  退休人员  问答  政策  执行公务  技术会议  离休  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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