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讨论跨国公司无论去哪个国家从事经营均须恪守的商业伦理:服从法治,承担责任,尊重人权。这一模型是对公司伦理观念的重新审视,它得以传播,是由于冷战后国际关系的转型。它的发展得到了道德企业家通过语言游戏做出的支持,而金融则构成其活动空间,种种有关因素在其中交互作用彼此联结。本文的意图既是做出解释,也在于树立规范。文中探讨“诚信则有利”这一信念的道义原理,置之于它所信奉的功利主义的文化和历史的语境中加以考察。最后归结全文,则突出这一信念中深藏的宗教性质,指出其所以有效而确实,均以自我实现的预言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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