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结构病例剖解(下)——《公文标题结构规范系列谈》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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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栾照钧.公文标题结构病例剖解(下)——《公文标题结构规范系列谈》之五[J].办公室业务,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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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栾照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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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五、事由成分残缺类型(一)缺少必要述语【例1】××县公安局关于偷猎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的通知存在"县公安局发通知让公安干警去偷猎"之歧义(另文种错用)。可修改为《××县公安局关于严禁偷猎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的通告》或《××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偷猎国家珍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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