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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介机构的功能及其法律规制
引用本文:郑万青.信用中介机构的功能及其法律规制[J].浙江学刊,2003(6):125-130.
作者姓名:郑万青
作者单位:杭州商学院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 2 0 0 2年重点课题《信用制度建设及其法律环境》中作者所承担的部分
摘    要:信用中介机构是指为适应信用交易的需要 ,为各类信用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是现代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征信机构及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被视为通常意义上的信用中介机构 ,它们是一国信用制度的关键。在市场经济环境下 ,要使信息交易能够正常进行 ,就必须通过中介机构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国信用中介机构存在诸多问题 ,是因为它们缺乏良好的发育和成长环境。当务之急是要构建信用中介机构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 ,努力推进市场化运作 ,保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 ;建立以“信用信息公开法”为中心的信用数据采集制度 ,保障信用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 ;并建立信用中介机构自身的行为规范体系。

关 键 词:信用中介机构  征信  信用法律环境  信用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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