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经济条件不好,可否主张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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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
女儿3岁时,我与丈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经过半年时间的分居,我向他提出离婚,他表示同意.但协商女儿抚养权时,双方却产生了大的分歧,都坚决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我认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其跟随母亲生活.女儿虽说3岁,但毕竟年幼,更需要母亲的细心照顾与陪伴.而他则认为,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他身体非常健康;我虽有份打工工作,收入固定,但收入低,他经营一个家电维修店,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让孩子更好地成长.协商不成,我想起诉主张女儿的抚养权,但不知道法律会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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