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策略选择的原则及措施——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产品贸易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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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虹丽 李亮国 何佳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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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2]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云南昆明650093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昆明6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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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课题“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我国农产品的标准选择及其法制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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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障碍的克服有赖于恰当的农产品标准化策略选择。一方面,当前东盟各成员国农产品标准的差异昭示着短期内我国的出口农产品面临着参差不齐的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东盟架构下农产品标准同一化进程的开启,WTO框架下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TBT和SPS领域农产品标准的协调,预示着各国或地区的农产品标准必将向国际标准靠拢且将趋同。基于上述分析,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策略应定位于“跟踪研究、区别对待、优势产品突破、循序渐进提高”。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的具体措施是确立企业标准化主体地位,尽快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标准;依法贯彻落实政府责任,推进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积极参与国际协作,促进农产品标准的同一及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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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农产品贸易 农产品标准化 标准化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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