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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事件始末
作者姓名:杨永华  肖周录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杨永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肖周录)
摘    要:黄党功事件,是抗日战争初期发生在陕甘宁边区的一件很突出的、运动很大的人命案。1937年10月,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迟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管,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人民的罪人。如今,虽然事隔整整六十年了,但当时边区高等法院处理这个案件所体现的法制的严肃性、民主性和平等精神,对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实践仍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黄克功,江西省南康县人,当时26岁。少年参加红军,经历过并岗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能征贯战,功勋卓著,红军到达陕北后,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刘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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