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联利承包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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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绍东.份额联利承包责任制[J].管理与财富,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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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绍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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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扩权、让利、承包、租赁、股份制等,虽取得一定成就,但却收效甚微,达不到预期效果;有些改革措施对调动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有一定作用,而对调动企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则作用不大。因此,笔者认为,改变这种状况,可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模式,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行份额联利承包责任制。所谓份额联利承包责任制,是指将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分成若干份额,在确保国家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量化给职工个人(量化的标准为职工现有的工资水平,同时参照工龄、职务等因素来确定)。分配的多少,与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企业效益好多分,效益差少分,无效益不分;如企业亏损,职工则按自己的份额承担补亏责任,推行份额联利承包责任制,企业只要交足国家利税,留够生产必需费用,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在效益增长高于工资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分配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同时取消企业工资总额及种类繁多的补贴、奖金等项目,做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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