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财产的处置——以澳大利亚无法解释财富制度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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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海滢,付祎.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财产的处置——以澳大利亚无法解释财富制度为参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61(6):14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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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滢 付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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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暨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长春 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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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涉案财产处置面临着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难题.其原因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即公检法三机关职能分工失当、涉案财产甄别专业性阙如以及"性质不明"财产的举证困难.无法解释财富制度作为澳大利亚打击黑社会犯罪的有效手段,溯源其运行机理,可以为我国破解司法实践难题提供启示.为了回应甄别涉案财产专业性的实践需要,可以考虑在我国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引导公安机关采用金融调查手段对涉案财产展开侦查.面对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紧迫需求,法院可以以"差额法"为鉴,引入步骤明确、实操性强的涉案财产计算方法.同时,可以参考无法解释财富制度,在存在"性质不明"财产的涉黑案件中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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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扫黑除恶 无法解释财富制度 涉案财产 有组织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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