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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与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关系新论--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苏、浙、皖三省农村为中心
引用本文:徐畅.高利贷与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关系新论--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苏、浙、皖三省农村为中心[J].江海学刊,2004(4).
作者姓名:徐畅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高利贷作为一种广泛的社会经济现象 ,对 2 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但是 ,高利贷也维持了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运转 ,尽管这种运转十分滞涩和残酷无情。从较长的时段看 ,高利贷猖獗不仅意味农村贫困化 ,而且也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引起的货币资本需求 ,并且小农借高利贷经营副业也获得了相应的比较利益。从全社会看 ,高利贷还在某种程度上维持了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小农经济是高利贷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 ,高利贷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作用是表层的 ,在社会经济衰落过程中 ,高利贷只会起到加重的作用

关 键 词:高利贷  小农经济  农村金融  社会再生产  商品经济

Newly on Usury and Its Relation with Rural Economy and Peasants' Lif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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