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苏州商务总会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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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屠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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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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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苏州商务总会在继上海、江宁(南京)之后,于1905年10月6日正式成立。苏州商务总会也是在商部的劝办下、商人自愿组织成立的,是在政府法律规定下进行运作的,但并不能由此把它定性为“官办”或“官督商办”;它由从事工商业的商人组成,尽管带有一定封建性的绅商在其运作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商会的主体依然是从事新式商业、投资近代工业具有双重身份的新兴资产阶级;它的通商情、祛内弊、振兴商务的职能,又把它与旧式的行业组织——会馆、公所严格区分开来。因此,清末的苏州商务总会是一个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法人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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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苏州商会 绅商 会馆 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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