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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发文时间:2014年12月23日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执行一、职工平均工资(一)2014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2014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二)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关 键 词:社会保险缴费  养老保险待遇  年平均  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费  工资福利  退休人员  发文时间  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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