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人集体福利事业研究——以东北地区国营企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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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荆蕙兰 苗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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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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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中国建立初期东北工业化与城市发展研究(1949—1957)”(21BZS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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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保障工人的利益是党巩固执政基础的题中应有之义。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践行工人阶级领导地位和改善职工恶劣生活状况的双重驱动下,党和政府在东北国营企业开展了一系列保障工人利益的集体福利工作。通过兴办生活福利设施、实行医疗保健福利、实施劳保福利和增进职工文化娱乐福利等举措,不仅激发了工人劳动积极性,助力了国家工业化建设,而且满足了工人基本的物质文化需求,奠定了社会福利体系基础,并且塑造了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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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福利 国营企业 东北地区 新中国成立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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