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人权问题的由来 人权问题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平等自由一类说法,但不是现代意义上说的人权的含义。柏拉图(前427—前347年)在他的《对话集—法律篇》中说的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在他的《伦理学》中说的“法律视各人平等”、《政治学》中说的“既然人人具有同等价值,应当分配给同等权利”(参见《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4、25、31、52页),在奴隶只作为“会说话的工具”而不作为人的奴隶社会,他们说的所谓“公正”、“幸福”、“平等”、“同等权利”只不过是奴隶主、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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