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劳动合同法》条件下的绩效管理体系设计
引用本文:王斌.《劳动合同法》条件下的绩效管理体系设计[J].职业,2008(7):21-23.
作者姓名:王斌
作者单位: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
摘    要:“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考虑调整岗位;对于年度考核等级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有权选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体系设计  绩效管理  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  员工  公司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