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略论美国陪审团审判的民主意义--兼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实命运
引用本文:叶立周,任广浩.略论美国陪审团审判的民主意义--兼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实命运[J].社会科学论坛,2004,3(7):33-38.
作者姓名:叶立周  任广浩
摘    要:陪审团就是被召集起来,在审理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做出裁定来协助法庭审理的一群非法律专业人员.陪审团审判分为大、小陪审团制.简单地说,小陪审团的职能是在特定案件中确定事实和运用法律.大陪审团则是某种更大的公民群体,其职责是决定检方有无足够的证据对某个人提起正式的刑事指控,即可否制作大陪审团起诉书;或者,在某些案件里,决定应否签发大陪审团起诉书,即使检察官不情愿提起指控.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