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契机与隐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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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晶晶.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契机与隐忧[J].中国社会导刊,2014(29):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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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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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工作》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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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关于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试水公建民营的消息频见报端.2013年底,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简而言之,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性质仍属于国有,只是在运营环节上加入社会力量.随着民政部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铺开,各地公办养老机构朝着公建民营方向改革的越来越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给我国养老事业带来了什么契机?公众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又有什么样的担忧?其又该如何经营?这些问题亟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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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机构 民营 改革试点工作 隐忧 社会力量 养老事业 民政部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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