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分类经营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林权制度模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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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成,李健.森林分类经营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林权制度模式设计[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28(6):9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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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成 李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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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9 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科学研究所,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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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内蒙古农业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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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解决林业多重经营目标之间的矛盾,需要对森林进行分类经营,即将森林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前者以实现林业生态效益为目标,后者以实现林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在二者之间,还有一部分兼业型森林。对以上不同经营目标的森林资源,我们应安排与之相适应的林权制度,以实现森林经营目标的最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原理与我国森林分类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林权制度安排模式是国家掌握重点生态林区森林资源的完备产权,实现林业生态效益;合理分割各非重点生态林区的森林资源产权,兼顾林业多种效益;让渡各非生态林区宜林地的长期使用权,实现林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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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分类经营 林权制度 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 |
文章编号: | 1003-5281(2007)06-0092-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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