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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体式·风格——漫论先秦法家之文
引用本文:曹林娣.著作·体式·风格——漫论先秦法家之文[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1).
作者姓名:曹林娣
摘    要:法家是先秦时期主张“法治”、强调耕战、坚持历史进化观、力主改革的进步思想流派。《汉书·艺文志》云:“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理官,就是法官。法家思想从萌芽到成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过程。春秋初期的齐相管仲主张“以法治国”,嗣后,郑之子产、晋之范宣子均立法以治,魏李悝大倡法治,韩申不害“明法”重“术”,慎到“尚法”而讲“势”,秦商鞅变法而国大治。管、李、申、商诸人史称前期法家。战国末期之韩非子,“观往者得失之度”,集先秦法家之大成,史称后期法家。反映上述法家人物思想及其斗争风采的法家著作,是我国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研究先秦法家著作的现状及其体式、风格,对我们了解这朵开放在先秦诸子散文苑囿里的奇葩,无疑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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