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可以P”与“可以不P”的关系
引用本文:李茂武.论“可以P”与“可以不P”的关系[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8(4):60-63.
作者姓名:李茂武
作者单位: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湖南,长沙,410126
摘    要:从法律实践来看“可以P”与“可以不P”二者必然同真,但当一个为假时,另一个无意义。

关 键 词:“可以“  “可以不“  同真  无意义  法律逻辑学  二值逻辑  直言命题
文章编号:1006-639X(2001)04-0060-04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