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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果无价值论的贯彻——基于司法案例的展开
作者姓名:彭志刚  张峰
作者单位: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100089
2.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浙江嘉兴,314300
摘    要: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的对立已经从违法性延伸到了构成要件、具体的犯罪认定。无论是从刑法理念的扬弃还是坚持违法性的实质判断,结果无价值论对于避免刑法中的国家主义、发挥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亟需贯彻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

关 键 词: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法益侵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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