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
| |
作者姓名: | 金梁善 |
| |
作者单位: | 中南政法学院管理系!武汉430074 |
| |
摘 要: | 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在十五大报告所阐述的党的基本纲领中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和完善”,其中第一个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充分表明,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非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和完善的基本经济制度。十五大还根据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对如何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