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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唐代并州刺史之职能特点
作者单位:;1.山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摘    要:刺史初设于西汉,原为朝廷派去监察地方,后演变为州一级的行政长官。唐代,刺史仍作为地方长官出现。关于唐代刺史的研究早已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但研究成果较少,关于唐代并州刺史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本文主要以唐代并州刺史为研究对象,充分利用史籍与墓志等资料,从历任并州刺史的职能方面对这一官职进行浅要分析。在职能方面,并州刺史在抵抗外敌入侵和平定将领叛乱等方面的职能尤为突出,从而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一官职重要作用及统治者对它的重视程度。

关 键 词:唐代  并州刺史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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