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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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汝香.论以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精神[J].齐鲁学刊,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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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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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证明,不论搞革命还是搞建设,“照搬照抄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要取得胜利,就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邓小平文选))第371—372页)。这就是说,必须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实行独创。所谓独创,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具体实践相结合;不独创,就不能结合。列宁说:“对于俄国社会主义者来说,尤其需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它所提供的只是一般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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