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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与立法的民众参与
引用本文:庞凌.以人为本与立法的民众参与[J].求是学刊,2009,36(6).
作者姓名:庞凌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项目,本文同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法游说问题研究" 
摘    要:以人为本的法律理念在价值层面上强调人具尊严、人是目的、人为主体.就立法这一国家定规立制的活动而言,要做到以人为本,不仅要求法律在内容上的人本化、人性化、人道化,更为基本的是,在立法的程序过程中,要尊重民众的主体性地位,便利民众的普遍有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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