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西恤政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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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建群.清代江西恤政述略[J].江西社会科学,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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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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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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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封建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强化封建伦理道德,在总结历代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慈善性措施,并把这些措施作为一种政策在全国广泛推行。这就是所谓“救生怜死”的“恤政”。同时,各地方政府都把实施恤政作为地方政务的内容之一。江西也不例外。一清代,江两地方政府实施恤政,是根据本辖区内具体的社会问题,分别轻重缓急而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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