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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客体与特征新解
引用本文:陈传法.知识产权客体与特征新解[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作者姓名:陈传法
作者单位: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摘    要:本文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应界定为具有私益性复制价值的知识或符号。这一宽泛的界定源于知识产权种类的不断增多。客体的特殊是知识产权最重要的特征,其他特征莫不与之有关。知识产权具有两大类重要特征:一是客体的非物质性、客观外观性、可复制性与一般有价性;二是效力的地域性、时间性及其他有限性。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客体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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