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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因素——与洪远朋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周万钧.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因素——与洪远朋同志商榷[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1).
作者姓名:周万钧
摘    要:洪远朋同志在《复旦学报》1981年第一期发表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吗?》一文中,主要引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二十七章的一段话:"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下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资本论》第三卷,第497~498页),并据此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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