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农民占据全国绝大多数人口,历代的兴衰无不说明农民的安居乐业决定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民国以来,浙江各地繁重的苛捐杂税和高利贷导致农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于是,根据省府要求各基层县在未设立农民银行之前,必须成立农民借贷所以救济农村。浙江农民借贷所的成立满足了部分农民的需求,并表现出自己的借贷特点,发挥出了其它功能作用。然而,由于农民借贷所存在诸多问题,受益的只是富农而多数贫农因为条件的限制难以真正受益,这就使得抗战之前浙江农民借贷所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因此,只有以巨大的历史勇气和责任担当,彻底废除旧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农村生产体系,我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