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监管双方的非理性行为及其法律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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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学部;2.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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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间融资监管双方的行为策略都存在非理性问题。主观博弈理论认为,法律可通过影响预期利益、行为组合和合作观念来促进博弈参与方的行为理性。而我国当前的民间融资监管法律存在不能有效整合双方预期利益、优化双方行为组合和增强双方合作观念等问题。为促进民间融资监管双方的行为理性,需要从协调双方利益关系、合理区分双方行为的市场活动范围、均衡双方的博弈实力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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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融资 监管者 融资主体 理性行为 法律治理 |
On the Irrational Behavior and Its Legal Governance between Private Financing Regulator and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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