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油气管道泄漏生态损害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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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扬,车亮亮.我国海洋油气管道泄漏生态损害补偿法律问题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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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扬 车亮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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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石油大学,四川 成都 610500;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 法学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500 2. 西南石油大学,四川 成都,6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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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川油气科SK A11-0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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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洋油气污染作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自然生态系统、海洋环境、渔业生产和观光旅游都会产生广大的破坏性影响。然而,目前我国海洋油气管道泄漏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仍面临专门立法缺失、程序立法存在漏洞、生态补偿的法律地位未确立、海洋油气管道泄漏生态补偿实施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对此,应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海洋油气管道建设新机制,建立油气资源开发环境风险评价法律制度及多元化的生态补偿金筹措机制,建立完善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税制度及专门的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并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从而为海洋油气事业提供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促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协调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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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洋油气管道泄漏 生态损害补偿 法律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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