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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
引用本文:刘国平.要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J].学术论坛,1982(4).
作者姓名:刘国平
摘    要: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社会主义国家领导、组织和管理经济工作的职能就越来越显得重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就必须有完善的经济法制,以实现国家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调节。由于我国经济法制还不健全,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又十分需要,因此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就是当前一项迫切而又重要的任务。社会主义经济法制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经济方面的法律和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职能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就是通过经济法制来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我国1978年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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