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辩与社会进步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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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振夷.义利之辩与社会进步和稳定[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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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振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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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伦理史上一场义利之辩,从春秋战国时期延续到宋明时代,乃至目前伦理界重新对义利之辩的反思。可见,如何认识“义”与“利”?是提倡“义”,还是“利”,或者是“义利并重”,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我们从中国古代义利之辩的历史背景,中西方伦理之本质差别,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伦理道德在变化等分析中,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条件下,要实现四个现代化,(?)须提倡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义”与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利”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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