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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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尔昕.司法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J].社科纵横,2003,1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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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尔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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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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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就是要建立一套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 ,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 ;完善诉讼程序 ,可以从程序上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 ,可以从队伍建设上保证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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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治文明 司法体制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3)01-00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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