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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缓刑考察制度中的立法缺陷
引用本文:邢延龄.论我国缓刑考察制度中的立法缺陷[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3).
作者姓名:邢延龄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研究所 内蒙古通辽
摘    要:我国现行的缓刑考察制度,规定了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四项行为规范和缓刑撤销的三种情形,但对行为规范的规定简略、空泛,缺乏执行力,对缓刑撤销的规定也有待改进。

关 键 词:缓刑考察制度  立法缺陷  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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