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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张征华.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14):38-39.
作者姓名:张征华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会计系,南昌,330045
摘    要:委托加工收回或外购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时,其已纳税额准予抵扣。现行税法对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处理已有相关的规定.但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对此的会计处理尚未明确规定,相关的教学用书也很少提及。本文对该类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探讨,以期对实务工作提供帮助。

关 键 词:应税消费品  抵扣  税法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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