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报案例看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适用——以《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解读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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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洪平.从公报案例看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适用——以《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解读为中心[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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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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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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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200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事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公民民事权益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集大成者。《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刊特邀相关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此进行分析,发表观点,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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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法》第22条 医疗损害赔偿部分条款 误诊行为 理论创新 《侵权责任法》第87条 无过错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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