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地方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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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岳武.清末地方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制度[J].天府新论,2005(2):11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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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岳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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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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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法官制度改革是地方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晚清司法改革结果。法官多元主体结构的存在以及传统封建法律意识都对晚清司法改革产生巨大影响。从法官培养、法官考试、任用、编制四方面对清末地方法官制度改革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 ,清末地方司法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在于 :法官群体非常复杂 ,法官的主体改造没有完成 ;所任用的法官中具有近代化司法意识的法官太少 ;司法改革软系统中的封建因素太多 ,其影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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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制度 司法改革 清末 |
文章编号: | 1004-0633(2005)02-112-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11月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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