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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常回家看看”怎样请假
作者姓名:周斌
摘    要: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此事一经报道便引起东莞网友围观,在有数以千万计外来打工者的某沿海城市成了热门话题。网友“一气种田”在阳光网发帖说,他也想常回家看看,可是“1个月最多4天假,清明、元旦只有1天或者2天假”,并称如果回家就要付出辞职的代价。网友“saikenki”以“老板!我爸把我告了,你是第二被告!”为题发帖,调侃若自己被老爸告上法庭,老板应该是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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