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司法公正 |
| |
引用本文: | 王青松.民法与司法公正[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2):57-59. |
| |
作者姓名: | 王青松 |
| |
作者单位: | 江西师大鹰谭学院 |
| |
摘 要: | 司法公正是民法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法的性质在程序上的必然反映,但由于我国司法公正的缺失造成了民法功能的部分丧失,不利于创设的一个有序的市民社会,因此我们应通过对民法的法典化,以期实现其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最终确立。
|
关 键 词: | 民法性质 司法公正 民法法典化 |
文章编号: | 1008-5459(2003)02-0057-03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