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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布
摘    要:《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近日公布。《纲要》将我国未来五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规划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将实现基本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研究制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办法,以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办法。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将继续提高。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将稳步增长;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稳步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规划提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续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并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继续通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做好准备。规划还特别提到,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完善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关 键 词:社会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十二五”  规划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独生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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