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设计——兼论《著作权法》的修改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适用 |
| |
引用本文: | 何悦.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设计——兼论《著作权法》的修改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适用[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8(5):150-155. |
| |
作者姓名: | 何悦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3 |
| |
摘 要: | 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法的现行立法主要体现在《著作权法》和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多样化是部分地吸纳知识产权请求权权利内容的结果。通过重新梳理这些具体的侵权责任,把可以在著作权请求权范畴内加以规定的责任形式纳入到著作权法中。在设计具体条文时,应当首先考虑到侵权责任与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立法衔接问题,然后对立法的体例和结构提出设想,并分别对具体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条款予以说明。
|
关 键 词: | 著作权法 侵权责任法 立法衔接 立法设计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