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难题的诊断:美国药品缺陷的判断标准——美国第三次侵权法重述关于处方药缺陷之规定的评述与启示 |
| |
引用本文: | 叶正明.一个法律难题的诊断:美国药品缺陷的判断标准——美国第三次侵权法重述关于处方药缺陷之规定的评述与启示[J].延边大学学报,2011(2):135-139. |
| |
作者姓名: | 叶正明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工学院社科部,湖南衡阳42100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CFX037) |
| |
摘 要: | 药品在美国被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不安全产品,有关其缺陷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与一般产品相比皆有其特殊性。美国第三次侵权法重述把药品缺陷分为制造缺陷、设计缺陷、使用说明或警示缺陷,并就其各自不同的判断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评注,极大地方便了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我国目前药品侵权事件频发,而现有法律关于缺陷的规定值得商榷的地方仍然很多,造成了实践中药品缺陷认定的困惑,因此探讨美国在药品缺陷判断上的法律理论与判例经验,可以对我国相关制度的确立有所裨益。
|
关 键 词: | 美国 药品缺陷 设计缺陷 制造缺陷 使用说明或警示缺陷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