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债务案件审理中间接证据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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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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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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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审理债务案件中,运用直接证据来证明债务关系的比较好审理。但是,有相当数量的债务关系是发生在亲友,同事、屯邻之间。由于人们的法制观念还较淡薄,双方当事人出于相互信任,一般都不出借据,也没有保人,更谈不上公证文书。一旦发生债务纠纷诉至法院,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只能靠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有的直接证据也需要间接证据来印证,审理起来难度很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怎样运用间接证据,从理论到实践都值得认真研究。本文就审理债务案件怎样运用间接证据的问题谈几点看法,同大家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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