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九八一年末,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张薰华同志的《<资本论>中的再生产理论》一书,我认为它抓住了《资本论》的生命力的本质。张薰华同志指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时,总是联系到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即社会劳动生产力。这就超出资本主义界限,涉及了人类社会生产的一般规律。并且,资本主义的再生产和流通是商品的再生产和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只要撇开资本主义形式,《资本论》的许多基本原理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①我的看法更广泛一些,凡是适用于商品经济的一般原理同样也适用于社会主义。这才是《资本论》的真正的生命力之所在。对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列宁作了严格的区分,指出:“所谓商品生产,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在这种组织之下,产品是由个别的、单独的生产者生产的,同时每一生产者专门制造某一种产品,因而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就必须在市场上买卖产品(产品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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