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法视角下的行政官员道歉:在“德”与“法”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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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莲丽.软法视角下的行政官员道歉:在“德”与“法”之间[J].理论界,2013(1):7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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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莲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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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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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治视野中的中国行政道歉制度研罗》的阶段性成果;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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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官员道歉逐渐进入行政的自我规制之中,已不再是纯粹的道德话语。在正视并促成行政官员道歉制度化的同时,也不能矫枉过正,将其作为官员追责的一种方式和建设责任政府的一条捷径,过渡依赖"硬法"的强制和司法干预;而应厘清行政官员道歉与行政官员问责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让道歉的美德通过软法之治在政治生活中发扬光大,为官民矛盾的化解和诚信政府、和谐和会的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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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官员道歉 追责方式 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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