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正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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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鄢烈山.“政府”的正业[J].领导文萃,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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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鄢烈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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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政治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政府”一词的解释可以有许多种,但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却只有一种最权威的定义,是任何机构与个人都必须遵循的,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政府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主权在民”的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中央政府)是这个权力机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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