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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错误,解聘!
引用本文:张维玲.不犯错误,解聘![J].领导文萃,1994(5).
作者姓名:张维玲
摘    要:“对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如在聘用一年内不犯‘合理错误’,将被企业解聘。”这是国外一些成功企业家提出的一个用人原则。 所谓犯“合理错误”,是指担任经营、管理的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敢于开拓、敢于冒风险。 成功的企业家们认为:如果受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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