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表决权股的成本收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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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尊真.多重表决权股的成本收益分析[J].华人时刊,2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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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尊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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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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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双重股权架构的公司,即公司发行两种(及两种以上)普通股股份,通常是高投票权股票(也被称为A类股,即一股对应多倍数的投票权)和普通投票权股票(B股,一股一权)。通过对内发行高投票权股票,对外发行普通投票权的股票,公司创始人/管理层得以较小的资本投入维持现有的控制权。双重表决权股权结构受企业和监管者认可的原因,大致可归结于其具备两个有点:(1)使管理团队既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又不必稀释其对公司的控制权;(2)帮助企业更有效地抵御控制权收购,从而使管理团队可实施长期战略。而双重股权结构可能带来的弊端在于,双重表决权股稀释了外部投资者表决权,代理成本增加,管理人“掘壕自保”程度严重,外部股东利益受到侵蚀。基于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成本收益的方法,在对双重股权结构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于该公司资本结构的监管作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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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重股权架构 普通股 投票权 代理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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