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征收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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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先艳.论行政征收征用[J].理论界,2008(12):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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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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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辽宁,鞍山,11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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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征收、征用权是超越私权的一种公权利,国家制定有关行政征收的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于对行政征收、征用权进行约束,以防止行政征用征收对私人财产权的剥夺与限制。世界各国因此在以宪法中对征收征用加以确认的同时,多制定系统的征收征用法。新颁布的物权法对征收征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及适用的规范,应加紧制定与物权法相配套系统的征收征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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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收 征用 物权法 征收征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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